待在家中时间太久要多收房租,有房客受不了恶房东的怪家规而怒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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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7日

近日在新加坡发生一起租屋纠纷,有一名女房东不喜欢男性房客经常待在家中,因此制定了相当严苛的租约条件,要求房客一天不能待在家中超过12个小时,否则将酌收新加坡币10至13元(约合人民币48至58元)的附加费。有房客觉得条件不合理决定退租并报警处理。

有房客秀出怪异的租约内容

在新加坡有一名21岁的何姓男子,在数月前从马来西亚到新加坡工作,因为新型T病毒疫情影响,他只能网络上租屋,没想到他和房东签约时才发现甄姓房东莫名其妙自行增加了不少奇怪的“家规”,像是限制房客只能在晚上18时至早上08点在家,而且一天在家不能超过12个小时。
租屋合同内容写到房客每个月必须缴交新加坡币400元(约合人民币1,932元)的房租,但房客每天待在家中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不过如果房客因为上夜班而使得白天必须待在家中,每天必须多支付新加坡币2元(约合人民币10元)。倘若新加坡若是封城,房客必须被迫24小时待在家中,则须依照天数再酌收新加坡币13.333元(约合人民币64.38元)。
另外如果房客因为请病假或特休在家休息,则分别要再多支付新加坡币10元(约合人民币48元)至13.333元不等的“附加费”。何姓男子发短信告诉房东,由于他近期内不会回到租屋处,也不会使用到家里的水电,因此询问甄姓房东是否可以退还一部份的租金给他,但却遭到房东的拒绝。
何姓男子觉得这样的租约内容不合理,于是搬离租屋处并报警备案。但甄姓房东也有话说,自己曾经遇到过不少的租屋纠纷,加上她又是屋子里唯一的女性,如果男性房客经常待在家中,会让她感到不自在,因此订出这么严苛的租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