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是好習慣,在唐朝有一段時期皇帝居然禁止百姓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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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9日
儲蓄自古以來就是一項好習慣,存錢不但可改善生活質量,在如有意外支出亦可應付。不過在唐朝中葉之後,皇帝居然禁止百姓存錢儲蓄,有錢就強迫把錢拿出來花掉買光。
唐朝在歷經了安史之亂後,國力大受損傷,不僅外造成藩鎮擁兵割據,內有宦官弄權,連帶使得民間流通的錢幣也越來越少。會讓錢幣變少的原因,除了不外乎老百姓對時局的不安全感,想在有變亂時手頭上有些錢能逃難。另外因為政府機能因為權力爭鬥的關係,開礦煉銅的產量也銳減。另外民間在喪葬之時也會在亡者棺槨中放置銅錢陪葬。另外國際貿易中也讓唐朝的銅錢外流。
結果到了唐德宗李适主政的建中元年(780年),朝廷改變了稅收方式,原本的一年徵稅一次改為一年兩次,而且收稅一律改收銅錢,不再收稻穀及布絹,原本民間的銅錢流通已經吃緊,這一政策下來更影響了民間的市場型態,出現了「物輕錢貴」的畸形現象。
新稅制剛實行時,一匹絹還能賣3300文錢,等14年後一匹絹最多只能賣1600文錢,絹價跌了一半,表面上物價下跌是好事,但商家收入減少,以往賣一匹布就能繳一次稅,如今得多賣一匹才交得稅,就等於稅率變相漲了一倍。到了稅制40年絹價跌得更慘,僅剩原售價的三分之一。
新稅制弊大於利,當然也有不少中唐名臣如陸贄、韓愈、白居易、元禎等,都曾上書反對這個新稅制,因為他們認為農民是生產稻穀及布疋,國家直接徵收實物就好了,如果讓人民將東西賣了再以銅錢交稅,等於是剝了人民兩層皮。
但皇帝自己也有話說,市面上的銅錢流通越來越少不是皇家私吞,而且物輕錢貴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國家如果徵收實物,朝廷豈不是要窮死了。
為了遏止銅錢在市場流通量日亦減少的情況繼續惡化下去,朝廷曾經下令禁止鑄造銅器,但成效也不大。於是到了唐憲宗李純執政時期,就開始頒布了「禁蓄錢令」,規定私人存款銅錢不得超過5,000貫,多出的部分限期一個月內改購買物品來儲存,而且依據官員品級高低論罪輕重也不同。
禁蓄錢令在實施了14年之後,到了唐文宗李昂時就放寬限制為7,000貫,但凡超過10,000貫的必須在一年內花完,如果有超過10萬貫的大富豪就特別開恩,通融在兩年內花完。
當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經過40年的官民角力,到了後來朝廷終於讓步,在稅務繳交的項目終於開放可用實物上繳抵稅,僅保留供賣的酒稅及鹽稅仍需以銅錢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