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顶罪人”靠着自身有血癌而免服刑,帮人顶罪判刑背数十案,判刑落实将关到他七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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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30日

台湾省台北县有一名35岁的郭姓男子为人顶罪枪炮案,一件价码新台币30万元(约合人民币6.8万元)起跳,毒品交易案最高新台币1,200万元(约合人民币272.29万元),但因为遭承办审理的法官识破而没能扛成,但也曝光了他当“职业顶罪人”的情况。

郭姓男子凭借着自身罹患绝症而帮人顶罪牟利

据指出郭姓男子本身罹患了血癌,依照台湾的法律程序属于不适合服刑的情况而一律保外就医,因此他因顶罪而遭判的48年有期徒刑都无法发监执行。所以他也因此藉此帮人顶罪来收取高额的酬金。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倘若郭姓男子所言属实,对于涉及相关案件的警察、律师、检察官甚至于法官都可能面临违法渎职的问题,其掀起的震撼力将成为台湾法律界的一颗核弹。
因为郭姓男子在出庭枪炮案的审理,这起案件指控他持有三把手枪的共犯,他在法庭上明快的认罪,指称其中两把手枪是买来防身用的,另一把则是朋友寄放的,但这位朋友曾经帮他缴付保释金,寄放的枪枝也未取用,所以他表示第三把手枪可以算他的,对于相关指控都不反驳。这一点反倒引起了法官的疑心,完全不像是一般犯罪嫌疑人会在审判期间极力的抵赖辩护。
目前郭姓男子身上背的前科案件多达90件,但其中七成都是帮人顶罪的,当然顶罪的价码不一定,看案件的轻重及交情,价码最高的是一宗安非他命制造运输贩卖案,价码新台币1,200万元。当然如果每一件顶罪案件都依照约定完成付款,他至少有超过新台币1,000万元的收入,不过负责中间牵线的中介也要抽成,加上有些道上兄弟事成后就赖帐失踪,因此他也遭诓了不少钱,实际收入也才约新台币300万元(约合人民币68.1万元)。
一般的顶罪方式就是以毒品交换,台北县的毒贩都熟知他这一号人物,跟他认识的毒犯就会将毒品寄放在他家,免费供应他吸食,但条件是毒贩交易收钱,他负责出货,若是被查缉到就是由他顶罪。
事实上他有时也会帮警察做假绩效,就是将他用来止痛而吸食的毒品的残渣袋交给警察充当查缉毒品的绩效证据,不过根据郭姓男子的心得是,跟警察打交道不能谈价钱,最多获得的就是一顿酒席及移送时的专车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