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振興低迷的消費信心指數,行政院拍板將於來年過年前發放消費券當春節壓歲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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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8日

自2007年在美國爆發了金融危機以來,即使多個國家的中央銀行大量的挹注資金也無法止血,而導致投資人信心崩潰而影響了消費市場的緊縮。因此行政院在今天拍板定案將於明年春節前,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與在台灣省和福建省金門縣及連江縣定居設有戶籍的,每人均可得新台幣3,600元(約合人民幣825元)等值的振興消費券,當作新年紅包。

行政院公布預定發行的振興消費券的樣本

振興消費券的發放內容將會是6張500元面額及3張200面額,總計3,600元,以不排富,見者有份的模式領取。雖然可以當錢來花卻也不找零,一次低銷得超過新台幣200元(約合人民幣46元)。